【公益诉讼的意义】《公益诉讼的新发展》的读书笔记

2022-02-04 八年级下册 阅读:

  机缘巧合,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认识到了一个专业性的名词-公益诉讼。但是一本书读下来,所思所想,却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一名词上。

  全书从公益诉讼的理念、公益上书与合法性审查、公益律师与公益法组织以及公益法的国际与国内经验四个方面来阐述我国公益诉讼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发展趋势。那么何为公益诉讼呢?本书中出现三种理解:1:“公共利益+诉讼”。2:诉讼法意义的公益诉讼。3:民权运动的公益诉讼。详细解释可参照本书的第一章第4页。

  由于自身专业知识储备匮乏,有些内容于我而言相对晦涩。但泛读之下到也有些小小收获。今日便攫取其中三个小点来谈谈自身的所思所想。

  一:通过个案逐步推进社会变革

  在这场方兴未艾的公益诉讼热潮中,个案的推动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书中的案例在此便不一一罗列。公益诉讼的个案的价值因为人们的关注而超越案例本身的固有的价值,这就让研究个案对公益诉讼的发展有了意义。这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利于宣扬通过法治实现社会正义以及逐步推动社会变革。失败的案件是大多数的,但是个案起到的模范作用也是公益诉讼继续发展的极大支撑力。并且有些案件本身能被法院受理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成功。至少在舆论影响方面一定程度上唤醒民众的法制意识,鼓励后继者继续为公益诉讼作出努力。而一旦有个案的成功就容易开历史先河,个案的成功不仅是鼓舞从事公益诉讼法实践的人群或组织,更加对法律的逐步完善。简言之,公益法实践的博弈不成功便成仁。

  二:公益诉讼胜诉率低的原因

  本书中介绍了三个主要的原因,其一是法律程序限制问题,即原告资格限制问题。因为公益诉讼中原告有很多基本是为公共利益或者提倡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条款或针对某种不公平的现象提起诉讼,这就导致原告与案件本身的关联性不够强而被驳回起诉或者法院不予受理而败诉。其二是司法能力限制问题,中国法院地位地下而导致的司法消极主义和能力限制。遇到可能会引发的社会矛盾的案件法院不受理就是一种司法消极主义。其三是案件本身法律基础不牢固的问题。这里又要回到公益诉讼理念上去,公益诉讼的界定也是一个学界业界尚有争论的名词,在公益诉讼兴起热潮难免会出现鱼目混珠的案件。加上参与公益诉讼热潮的人群渐趋大众化,有很多平民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可能也是导致案件本身的法律基础不牢固的问题。

  三:法制宣传、公民意识和舆论导向

  本书通过国内外的公益诉讼的状况对比,比较清晰的写出我国现存公益诉讼状态,同时也分析了公益诉讼更好的发展下去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书中晦涩性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此处不做深刻的探讨,当然也是由于知识匮乏,难以入手评论。所以便结合书中内容整理自己的一些观点。

  第一个即是法制的宣传,这与第二点也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法制的宣传深入人心,那么公民意识也会相对的得到提升。另外就公民意识我身边便发生过一趣事。前几天与民大的小伙伴游景山,回来他分享了一个他自己的事。“风味食堂四川窗口的一道“宫爆鸡丁”它是甜的,并且放基本上是黄瓜。而川味本身也是提倡辣的。并且菜单上还有错别字,历史上的是“宫保鸡丁”。这很明显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截取了一段他发给我的内容,原文是长长的一段。但是他把诉求发到相关处时却石沉大海了。他说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他很莫名其妙。我其实也觉得他挺好笑的,原谅我的思想很浅薄,观念里对此种行为从来没有过要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问题。先不讨论他的做法是否有必要,但是这种维权的意识确实在某种方面是与公益诉讼发展中所需要的精神是契合的。读完此书之后不得不去思考提高这种公民意识的必要了。

  另外就是舆论导向问题,这就不得不说说媒体的重要性了。作为传媒人应当有一种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公益诉讼的发展离不开民众的关注,前面也提到案件的本身如果没有人们的关注它所超出的价值也将无法体现。这个时候媒体的报道显得极为重要。媒体的正面报道无疑会推动公益法实践的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法制化、公平化。

  历史上每一次革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公益诉讼这一场运动的发展还需要更多有志之士一起参与到这个大浪潮中。那个人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还可能是我们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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